來源: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三防指揮部《關于在全市范圍內分批解除“五停”措施的通告》的要求,自9月25日起,全市在建工地有序恢復施工。為確保后續施工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就做好臺風過后安全生產工作的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做好復工檢查
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要高度重視臺風過后房屋市政工程復工檢查工作,認真履行工程安全監管責任,同時督促建筑施工各方主體認真落實主體責任,采取有力措施,全面、細致地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復工檢查。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臺風過后的復工檢查,建設單位要落實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督促施工、監理單位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牽頭動員和組織人力、物力、財力,認真做好全市在建工程復工及安全排查工作,堅決做到“安全排查不過關,工程項目不復工”,確保臺風過后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形勢的穩定。
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一)著力房屋市政工程隱患風險排查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臺風過后的復工檢查,結合《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及相關規范性文件對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全面細致地排查,重點抓好排水系統、臨時設施、基坑支護、腳手架及模板工程、臨時用電、大型機械設備等方面的檢查,發現隱患的,要及時落實措施予以整改。
1.機械設備方面:要對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門式起重機等設備基礎進行全面檢查,查看有無積水、沉降、開裂等情況;要逐一檢查緊固地腳螺栓、標準節螺栓、附墻裝置、纜風繩等各類結構連接件和錨固件,確保連接錨固可靠;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有效;在設備運轉前,要按規定進行保養及試運轉。
2.腳手架方面:要逐一檢查連墻件,發現松脫、損壞的應重新擰緊或更換;安全網松脫或破損的,應重新綁扎或更換;腳手板、竹笆片松脫的,要重新綁扎牢固,并全面清理安全平挑網內兜住的各類物件;對于基礎受雨水浸泡發生嚴重沉降的,要立即進行加固,確保基礎承載能力滿足要求;密切關注腳手架和高支模的監測數據,出現異常的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3.臨建設施方面:要對辦公、生活臨時用房(活動板房)、操作棚以及圍擋等各類臨建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于局部受損的,除了進行必要的修補以外,還必須對臨建設施本身的結構安全性進行檢查,并經重新驗收合格確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撤離的作業人員才能返回。
4.臨時用電方面:對臨時用電系統要進行全面檢查,包括接地電阻及絕緣電阻等測試,對于受雨淋或浸泡的電箱不得直接投入使用;要嚴格檢查電纜線絕緣完好狀況,電線要架空,嚴禁拖地浸泡在水中;在電箱使用前,要做好各級漏電保護器的試跳記錄,發現損壞的,應及時更換。
5.基坑施工方面:及時抽排坑底的積水,防止出現坑底長時間積水現象;檢查基坑邊坡的穩定性,出現沉降、開裂、滑移等征兆的,必須采取穩妥的加固措施,并加強跟蹤監測,確保基坑及周邊建筑物、道路、管線的安全;對坑邊的防護欄桿要進行加固,確保其所受的水平承載力滿足要求。
(二)加強建筑工地蚊媒傳染病防控
各建筑施工、監理單位要高度重視蚊媒防控工作,立即組織人員持續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對工地范圍內及圍墻周邊各類散落建筑材料、垃圾和積水開展清理工作,并在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生活區、辦公區進行全面整治消殺工作,堅決守牢蟲媒傳染病防控防線。
三、加強監管,安全有序復工
(一)各有關單位要繼續密切關注氣象信息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信息,保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嚴禁以趕工期為由盲目復工;須嚴格落實復工前安全排查工作責任制,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落實排查工作,排查完成后,需經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在檢查驗收資料上簽字確認,并符合三防應急響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工程項目方可復工。相關檢查驗收資料備留施工現場,以備市、鎮街(園區)兩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安監機構檢查。
(二)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要切實負起責任,指導和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的復工檢查工作,并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存在災害險情項目的復工檢查工作進行重點監督抽查。我局將組織開展臺風過后復工檢查的專項督查,一旦發現企業有弄虛作假或不按此通知要求執行的,將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三)后續若發生險情災情、突發狀況、房屋受損等情況,各鎮街(園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局)、各有關單位要及時將情況報送我局。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