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深圳市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行動方案(2023-2025)》(深建設〔2022〕18號)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我市裝配式建筑提質增效,以優秀典型工程項目為引領,提升我市新型建筑工業化水平,促進我市現代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我局現組織開展2025年度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典型案例申報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條件
1.建設單位申報或由建設單位牽頭與主要參建單位(EPC總承包單位或設計、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申報;
2.在國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
(二)申報項目條件
1.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備案,申報時間不得超過竣工驗收后三年;
2.項目單體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小于1萬平方米或群體建筑面積原則上不小于2萬平方米,特殊項目可適當放寬建設規模條件;
3.項目竣工驗收后經復核,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評分規則》技術評分70分及以上或按國家、廣東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評價達到A級及以上;
4.項目在裝配式建筑技術應用上具有較好的示范推廣效應,做法可復制、可推廣,取得較好的環保、經濟和社會效益。
二、申報材料
(一)《深圳市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典型案例申報表》(簡稱《申報表》,詳見附件1);
(二)《深圳市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典型案例技術報告》(簡稱《技術報告》),內容包括: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介紹、技術應用情況、竣工驗收后復核裝配式建筑評分計算過程、項目綜合效益分析等,詳見附件2;
(三)深圳市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典型案例申報證明材料內容,包括《綠色建筑專項驗收報告》(含《裝配式建筑核查表》)、裝配式建筑設計階段評分表等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
三、申報流程
(一)項目申報。各申報單位對照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的要求,于2025年9月5日前登錄“深圳市裝配式建筑服務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裝配式建筑系統”)進行申報,并將《申報表》、《技術報告》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可編輯版和蓋章掃描件)上傳至裝配式建筑系統;
(二)遴選和公布。市住房建設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擇優遴選,必要時組織專家進行現場檢查。經評審通過并公示無異議的項目,認定為深圳市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典型案例,在市住房建設局網站予以公告。
聯系人:李健華,聯系電話:0755-83788821。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典型案例申報表
2.深圳市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典型案例技術報告(參考格式)
3.相關證明材料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