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住建部、建筑管理
7月24日消息,住建部批準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局部修訂的條文,自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
標準名稱修改為《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標準》,標準編號修改為GB/T50720-2011。
本次修訂的條文應與《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標準》GB/T50720~2011中其他條文一并實施。
要點如下:
取消強條:3.2.1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
替換為:3.2.1A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
增加備注:注: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應按其外墻外邊線的最小距離計算,當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外墻有突出可燃構件時,應從其突出可燃構件的外緣算起。
4.2.1宿舍、辦公用房的防火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刪除: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
6.3.1施工現場用火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刪除:3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作業現場及其附近無法移走的可燃物應采用不燃材料對其覆蓋或隔離。
刪除:5裸露的可燃材料上嚴禁直接進行動火作業。
刪除:9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嚴禁明火。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局部修訂條文的公告
現批準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局部修訂的條文,自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標準名稱修改為《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標準》,標準編號修改為GB/T50720-2011。
局部修訂后的條文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戶網站(www.mohurd.gov.cn)公開,并在《工程建設標準化》刊登。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