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各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人、各區住建(房管)局、市建設科技中心:
根據《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廣州市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規定》的要求,現就2025年傳統風貌建筑結構安全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對已公布的1272處房屋類傳統風貌建筑的房屋結構安全進行核查。
二、責任分工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統籌該項工作;市建設科技中心負責將房屋類傳統風貌建筑結構安全核查納入全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并負責數據匯總、核查與鑒定指導等技術性工作。
各區住建(房管)局負責本轄區內傳統風貌建筑結構安全檢查的組織、宣傳、復查和數據匯總工作;負責對傳統風貌建筑保護人的傳統風貌建筑結構安全自查工作進行組織、指導和監督。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協助、配合各級住建(房管)局組織實施的本轄區內傳統風貌建筑結構安全檢查工作。
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人承擔傳統風貌建筑安全責任,每年應對傳統風貌建筑的結構安全進行自查。不具備自行檢查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可委托房屋安全鑒定單位或其他專業檢測單位進行檢查。
三、工作計劃
(一)準備階段(5月底前完成)。
各區住建(房管)局要做好宣傳動員和必要的培訓工作,向各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人派發《公開信》和《傳統風貌建筑結構安全自查表》(附件2、3)。
(二)實施階段(9月底前完成)。
1.組織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人進行自查。各區住建(房管)局會同街鎮組織轄區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人自行或委托結構專業技術人員對傳統風貌建筑的結構安全進行檢查,填寫《傳統風貌建筑結構安全自查表》并報送至各區住建(房管)部門。
2.指導各鎮街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各區住建(房管)局指導傳統風貌建筑屬地鎮街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并將巡查信息上傳至房屋安全監管平臺相應頁面,記錄更新相關結構安全情況。汛期內應加大巡查力度,發現危害傳統風貌建筑行為及時制止,依法處理并告知相關行政管理部門。
3.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復查。各區住建(房管)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第三方技術單位對轄區內傳統風貌建筑出具結構安全核查報告(附件5)并予以審核、上傳至房屋安全監管平臺相應頁面。對發現有嚴重結構安全隱患的,及時向傳統風貌建筑保護責任人發放《房屋使用安全鑒定通知書》(附件4),指引其委托專業機構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三)審核階段(11月底前完成)。
1.各區住建(房管)局應及時將《廣州市 區 2025年傳統風貌建筑結構安全核查明細表》(附件5)報送市建設科技中心。
2.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入汛后組織工作小組,結合修繕監管工作對各區進行現場指導和抽查,指引各區規范化填報、上傳相關信息資料至房屋安全監管平臺。
3.市建設科技中心做好技術指導和數據匯總工作,及時將年度核查報告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附件:
2.公開信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