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通知,要求鞏固深化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執法和服務水平。
根據通知,各地要做好以下四項主要任務:
提升政治素質。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做到“兩個維護”。夯實基層黨建基礎,加強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基層黨組織建設,嚴格落實“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創新基層黨建工作,推動與社區、企業、社會組織黨組織互聯互動、聯建共建,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創建一批基層黨建示范點,打造一批基層示范執法隊,樹立一批先進模范典型。
提升隊伍管理水平。推進執法人員信息化管理,2022年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在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上建立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管理信息子系統;規范執法著裝和裝備管理,省級城市管理部門要建立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備案制度,市、縣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加強執法著裝管理,不得擅自擴大著裝范圍;加強干部人才培養,建立執法人員教育培訓體系,制定全國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培訓大綱,建立常態化干部培訓和輪訓制度;嚴格協管人員管理,2021年年底前,市、縣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制定本地區協管人員管理制度并指導實施;強化指導監督,省級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本地區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建設的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工作。
提升執法能力。理清權責邊界,各地要全面清理和優化執法事項,依法動態調整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城市管理執法權力和責任清單;推進執法規范化,認真落實《城市管理執法行為規范》以及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改進執法方式,全面實施“721工作法”,推廣“非現場執法”等模式,充分利用視頻監控設備、大數據共享等信息化手段發現違法問題,探索建立“前端及時發現+后端依法處置”的銜接機制;強化源頭治理,各地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與相關職能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分析研判城市管理問題,及時以執法建議函、監管通知單等形式,向職能部門、責任單位和屬地街道反饋。
提升服務質量。積極推進“共同締造”活動,通過微信公眾號、市民服務熱線、便民服務移動終端(APP)、開展“城管體驗日”活動等多種方式,及時了解群眾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深入開展“美麗小區”“美麗街區”創建和“商戶自治”等活動,激發群眾參與城市管理工作的熱情。推進“城管進社區”,依托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促進城市管理服務下沉。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每年都要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城市管理領域突出問題和關鍵小事,研究提出具體舉措。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鞏固深化“強基礎、轉作風、樹形象”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深刻認識到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面廣量大,一頭連著政府,一頭連著群眾,直接關系到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法治的信心。省級城市管理部門要對專項行動作出部署安排,加強專項行動的統籌、協調,強化督導落實,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地方各級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深入挖掘推廣基層經驗,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平臺,加大對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展現新時代城市管理執法隊伍良好精神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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